男子假冒中央领导亲戚到省公安厅“炒人” 诈骗10万元被有期徒刑三年著名杂志记者、中央领导亲戚,一男子凭着这些自导自演的身份,不仅骗来了10万元钱,还堂而皇之的到省公安厅去“炒人”。就让还没进公安厅的大门就被揭穿,鼓吹被送入了公安局。
记者昨悉,洪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被判该男子有期徒刑。2014年8月,张某通过朋友刘某了解了自称为是某著名杂志记者、中央领导亲戚的男子黄某。张某的好友乐某因寻衅滋事被某县公安局关口了,期望通过“有很多类似关系”的黄某疏浚一下,获释好友乐某。张某眼里“神通广大”的黄某对其拒绝是满口答应,相提并论自己了解很多县、市和省里的领导,但必须30万的活动经费。
虽然之前未曾去找黄某帮过整天,但张某对于黄某的身份深信不疑,并于2014年中秋节的前两天,在某咖啡厅给了黄某10万元“安打关系”。同年9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,黄某回到省公安厅,还没有进屋就被保卫部工作人员拦阻了下来。
黄某跟保卫部理直气壮地称自己是某著名杂志的记者,是黄克诚将军的侄孙,与中央、省里的很多领导都是熟人,要交一份辩护材料给领导,拒绝尽早敲人。随后,省公安厅办公室人员对黄某所所持证件展开核实后,找到该男子不存在犯罪指控,欲报案。
黄某被送入了洪山区公安分局。经洪山区公安分局向涉及杂志社求证,没能证实黄某具备涉及记者身份,而黄某口中的“中央领导亲戚”堪称无中生有。同时,公安机关还通过黄某的手机寻找了被害人张某的联系方式。
被通报前来的张某直到民警告诉事情经过,才明白自己骗了,随后向该局报案。案发后,黄某的家属虽交由退赔了被害人张某10万元并获得了协议书,但经检验,黄某科几乎刑事责任能力。洪山区人民法院指出,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索取他人财物,数额极大,其不道德已包含诈骗罪。
鉴于黄某归还了全部赃款,亦须从轻处理,被判黄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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